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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话: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我国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蓝图。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大政治任务。即日起,本报开设“四中全会精神在基层”专栏,组织记者深入基层一线,通过小切口、小故事,展现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乘势而上、接续奋斗、奋力开创海门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昂扬精神风貌,展示全区上下学思想悟精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本报记者钱丽君
12月1日,由法律援助律师丁李春办理的一起涉外劳务报酬纠纷案,历经多轮攻坚后取得关键进展,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受援人有望拿到被拖欠多年的钱款。
2023年5月,张某应于某邀约赴赞比亚务工,直至2024年3月,其劳动报酬始终未能足额支付。经协商,于某手写欠条,明确尚欠张某工资15万元。然而,2024年7月,张某突发疾病不幸去世。由于张某生前未婚无子女,其父母对儿子的务工细节、工资标准等情况全然不知情,突如其来的变故让老两口陷入维权无门的绝境。海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案后,指派丁李春律师介入。“通过明确属地管辖依据,我们推动案件在海门法院立案,联动赞比亚当地居民调取欠条原件,梳理聊天记录、走访好友核实核心信息。”丁李春介绍,面对对方庭审辩驳及二审上诉,他们凭借完整证据链和专业论证,助力案件在南通中院胜诉,且前期保全涉案车辆,为逝者亲属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律援助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筑基工程。海门以新修订的《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为契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把请求支付经济赔偿金、补偿金、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等8项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扎实推进“法援惠民生·解忧烦‘薪’事”“护航新业态”等活动,设立欠薪治理公共法律服务岗,常态化开展法律宣传、接受群众咨询,为农民工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据统计,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92件,累计接待群众咨询3600余人次,“为龚某某等63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获江苏省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第一名。
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海门区司法局按照“五有三公示”标准,对全区298个村居联络点的硬件设施进行全面升级,统一制定并发放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工作制度汇编》和《法律援助服务指南》,规范站点运行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同时,将站点建设向重点企业、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链延伸,在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试点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固定安排司法行政干警、专业律师每月进厂坐班,把公共法律服务阵地前移至工厂车间,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目前,全区已在海门高新区、三厂工业园区、三星镇、正余镇等区镇建成13家“厂门口”法律援助站点,聚焦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工伤保险等企业职工关注的问题,提供零距离、一站式的法律咨询、申请受理、调解指引等服务,有效打通了法治惠企便民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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