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调整为55周岁
近期,有关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的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与讨论。针对此情况,依据现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群众咨询的热点问题,区人社局社保科做了以下梳理,供大家参考。
一、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为什么调整为55周岁?
近日,南通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政策的意见》(通人社险〔2020〕17号),要求规范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和待遇享受政策,严格执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规定,即:男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其中,45周岁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45周岁后仍在管理或技术岗位上工作过的女工人,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年满55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建议:女职工如果在企业就业,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在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目前,企业女工人的退休年龄仍是50周岁。
二、哪些情形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企业参保的女工人办理退休?
根据南通市人社局《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政策的意见》(通人社险〔2020〕17号)规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企业参保的女工人办理退休:1.原为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招用的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或县(区)属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固定工、劳动合同制职工、计划内临时工(合同工);2.年满50周岁前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120个月)的女工人。
三、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在50周岁前通过企业参保,有没有规定在企业的参保时间?
目前退休审核的是到龄当月是否在企业缴费(缴多长时间目前没有规定)。比如9月到龄,审核9月当月的参保缴费状态。
四、女职工如果一直在企业参保缴费,缴到50~55周岁之间满15年,能否退休?
如果女职工以工人身份在50周岁前一直在企业参保缴费,达到50周岁不满15年,继续在企业延长缴费的,可以缴费满15年办理退休。比如缴到52周岁满15年,那么可以在52周岁办理退休。
五、女性在个体工商户参保的退休年龄?
目前南通个体工商户有两类参保缴费比例,以有无雇工区分:有雇工的,应按照企业缴费比例(单位部分16%,个人部分8%);无雇工的,按照个体工商户比例(20%)自愿参保。如果按照企业及其职工的缴费比例参保缴费,女工人符合退休条件可50周岁办理退休;如果按照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比例参保,符合退休条件55周岁办理退休。
执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的女参保人员、保留养老保险关系的女失业人员年满55周岁退休政策,既是对国家和我省现行政策的贯彻落实,也是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必然要求。女性参保人员要结合个人实际情况,理性看待,尽可能选择适合自己的参保方式。
(区人社局社会保障科 翟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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